中新网12月27日电 综合消息,中国将于2003年举行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行政部门目前正着手筹划明年的司法考试,力争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
昨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透露上述消息。
在2002年举行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中,法官、检察官、律师三考合一,带有过渡性质。司法考试的主管部门为使优秀人才能够进入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已经着手对考试模式进行科学设置,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会议要求,着眼于工作的长远发展,为使优秀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要对考试模式进行科学设计;继续按照“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和“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与考试制度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的选拔(录用)、任职、实习培训和职业交流等项制度,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考前辅导培训市场的管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