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到2005年,旅客订座系统处理能力达到1亿人次;货运系统年处理货物能力达到155万吨,货运单950万张;建成全球分销系统(GDS),年处理能力达到1.3亿人次。这是中国民航信息化“十五”规划纲要的计划内容。
来自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消息称,日前公布的中国民航信息化“十五”规划纲要认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行业国际竞争力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面对21世纪国际航空运输的激烈竞争和信息化的挑战,为了适应中国民航事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快推进民航信息化。民航信息化的目标是:“十五”期间基本实现政府和企业信息化,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适应民航发展。到2010年全面实现民航信息化,建立起健全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先进的民航信息化体系。
纲要指出,“十五”期间,要继续建设和完善全行业集中的民航旅客订座、货运系统和全球分销系统。进一步提高系统处理能力,扩大覆盖范围,增加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为旅客、货主和航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到2005年,旅客订座系统处理能力达到1亿人次;货运系统年处理货物能力达到155万吨,货运单950万张;建成全球分销系统(GDS),年处理能力达到1.3亿人次。订座系统增加电子客票、ATB票、无票旅行、汉字旅客纪录、预定旅客和出租车等功能;货运系统支持无纸报关等功能。
“十五”期间,完善和扩大集中后台处理与分布前台处理相结合的离港系统,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响应速度。到2005年,离港系统要覆盖45个干线机场,年处理旅客能力达到7600万人次。扩大与外航离港系统的连接,实现更多的“一票到底”服务。统一离港系统使用的登机牌与行李牌,广泛建立登机门控制系统与行李自动分检系统,实现快捷的转机服务与全方位值机服务。与机场和航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互联,提供全面的离港信息。2010年离港系统要覆盖全国所有民用机场。
“十五”期间逐步完善收入结算系统,到2005年,客运收入结算具有年处理1亿旅客,2亿票联的能力,货运收入结算具有年处理1100万张货运结算单的能力,机场及地面服务费结算系统可满足国际、国内机场地面服务费的结算需求。要追踪国际新技术和先进结算方法,支持电子票、代码共享、电子商务、自动数据采集等结算需求,使结算质量和速度达到国际同类系统的先进水平。推行集中与分布式处理相结合的体系结构,航空公司和机场可进行本地处理,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国际、国内清算系统逐步形成包括国内客货联运和国内机场及地面服务费、油料、航路费等清算在内的综合系统,同时要与订座、货运、离港系统连接,最大程度地减少手工录入,为航空公司和机场提供数据接口。
纲要指出,到2010年建成覆盖全中国民航的,满足各种信息传输需要的民航信息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