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昨天,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最大一宗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琼山海再文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在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六名罪犯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名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十名罪犯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据海南日报报道,社会学家谭松林、彭邦富认为,当前中国内地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有五种类型:
一是“渗透型”。指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台湾当局法律法规定性为黑社会的那部分组织,渗入内地,建立据点,吸收成员而形成的团伙。主要有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澎湖帮”,香港的“十四K”、“新义安”、“水房”、“和胜和”等。他们在大陆发展组织进行走私、偷渡、抢劫等犯罪活动。
二是“帮派型”。即以帮会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社会治安。这类团伙虽不具有旧的帮会性质,但模仿帮会,取有帮名,设有帮主,立有帮规,定有隐语暗号,以入帮仪式吸收新成员入伙。此类团伙城市和农村都有,活动猖獗的主要是在旧帮会曾经盘踞的长江流域一带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三是“企业型”。以公司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攫取权力和钱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诈骗,网罗人员,并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控制成员,进行犯罪活动。浙江宁波破获的以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居住地作为作恶区域,网罗不法分子,称霸乡里,违法犯罪。最早发现和破获这类团伙的是辽宁营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强拿硬要、欺行霸市为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