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5日电 国家经贸委、公安部近日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平安快捷有序。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国家经贸委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经贸、铁道、交通、民航、城建、公安、劳动保障、旅游、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春运工作。各运输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旅客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强化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旅客的满意程度;发挥媒体作用,形成宣传声势。
公安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严格对从事春运客车的临时检验,防止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凡2002年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和交通违章记分满12分或者今年有违章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严格执行公路客运和卧铺客车的管理规定,加强对从事春运客运企业的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
公安部的通知指出,今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各级领导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动员广大民警以更高的责任感、超常的工作状态投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中去,认真准备,周密部署,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2003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国公路客运量预计比2002年增加4%,客流集中地带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地区。全国旅客运量将达到18.19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7%,其中铁路1.3亿人次,公路16.56亿人次,水运2400万人次,民航87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