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就法院的司法改革问题发表讲话说,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司法改革的有益经验,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关于完善诉讼程序制度问题。曹建明说,既要确保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又要努力提高审判效率,研究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研究如何规范诉讼调解,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等问题。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如何规范、推行普通刑事、民事案件简化审理;完善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继续研究和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实现繁简得当。
曹建明说,在改革执行管理体制和执行权运行机制上,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和影响,加大统一执行力度,进一步研究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判权的分立;对执行权行使如何有效监督;具有民事执行内容和财产的刑事裁判及行政裁判的统一执行等问题。要通过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裁判权威。
他说,要进一步规范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活动,逐步统一、完善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健全、落实院长、副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制度,促进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
曹建明说,要加强法官的职业化建设,改革、完善现行的法官管理体制。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科学确定各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如何建立公正、公开的法官遴选制度;如何建立科学的法官评价体系和程序;如何加强法官培训,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法官培训制度;如何建立适应法官职业特点和独立审判需要的法官保障制度和法官惩戒制度等。
曹建明最后说,要强化监督机制,积极研究和探索更加符合司法活动客观规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更有效的监督渠道和方式,使监督最大程度发挥防止和惩戒少数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的作用,同时维护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