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二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于俊)上海市今天发布了“关于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通告”。
该《通告》规定: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在该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的道路,以及外环线以外的高架道路上发生车物损坏或车载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单车或者两车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必须快速驶离交通事故现场。
发生单车交通事故,未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的,当事人可自行驶离,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损坏公共设施或他人财产以及需要民警到场的,应立即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处理。发生两车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共同标明车辆位置(有条件的可拍摄事故现场)后,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报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车辆在事故现场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上海警方今天还宣布,将推出一系列“排堵保畅”措施,以缓解交通拥堵。
今年四季度以来,上海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比较严重。过江交通、南北向交通、高架系统以及内环线之间的道路交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现象。
根据“控制总量、增加运能、疏导畅通、依法严管”的缓解道路拥堵的指导思想,上海市公安局出台了“削减流量、挖掘潜力、严格管理”的综合性疏解交通矛盾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