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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给“职务消费”立规矩已成为当务之急

2002年12月23日 14:52

  中新网12月23日电 上海解放日报今天在解放论坛中发表石涧的文章《给“职务消费”立规矩》,呼吁给“职务消费”立规矩已成为当务之急

  文章谈到,某县主管经济的副县长一年请吃花掉5万多元;某企业几位主要经营者每月领取住房补贴3000至4000元;某市一局长每年平均住宾馆4个月以上,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豪华装修的办公室、配备齐全的专车、出国考察费用、出差报销、体检、疗养、医疗、请吃等等,都算是“职务消费”。如果算一算,我国的“职务消费”肯定是个天文数字。

  “职务消费”应是国家公务员或企业经营者在公务、商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自然会包括用车、通讯、应酬、提供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等等。这些费用出于担当职务者履行公务的需要,由政府财政或企事业支付,是理所当然的。没有“职务消费”,公务活动与商业经营就没有了经济基础,就无法正常开展。然而,问题出在现在的“职务消费”随意性太大,有些地方简直没什么标准和限制,当头的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旁边人谁敢说个“不”字!这不仅造成了严重浪费,而且形成一个很大的黑洞,使相当数量的国家和集体的资金以“职务消费”之名被私人所挥霍,甚至转化为个人的薪金外收入,为以权谋私打开了方便之门。

  文章认为,当前我国财力并不充裕,不少群众收入很低,应该消费的都消费不起。在这种情况下,“职务消费”的无端膨胀,一方面导致政府管理费用、企业经营成本失控,另一方面必将扩大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给“职务消费”立规矩已成为当务之急。给“职务消费”立规矩,一是要划定范围,什么可花,什么不能花,不准超越;二是要有预算,要有额度,不能想花多少就花多少;三是要公开透明,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审计。最好的办法是,逐步将“职务消费”货币化,按职务的需要,把额定的经费计入工资,让担当职务责任的人自己筹划使用,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说起来,给“职务消费”立规矩并不难,国外一些地方早已有之,并且行之有效。难的是下决心,不怕“为难”自己,也不怕“得罪”别人,更不怕“惹怒”上级,无私才能无畏!

  文章指出,强调立规矩,不是不讲觉悟,也不是低估我们干部的觉悟水平。而是强调以法治国,靠制度理财。人是“铁”,制度是“钢”,治理诸如“职务消费”之类的问题,就要以“钢”制“铁”。德国政府给施罗德配备了高级防弹轿车,但他私事外出不用,因为要付钱;给他造了豪华别墅,但他不住,另租面积小、设施差一点的房子,因为住豪华别墅就要用自己的工资支付昂贵的租金。

  主要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员觉悟比共产党的干部高,他们也是从自己的利益来考虑问题的,目的是自己不能白吃亏。而这种考虑是那种制度的“刚性”使他不能不这样做。要是“施罗德”们工作在我们一些“职务消费”不受限制的地方,他们会怎么做就难说了,还不是“不花白不花”吗?我们应该好好借鉴人家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给我们干部的职务消费立个规矩。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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