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认为同居多年的妻子“红杏出墙”,遂泼洒汽油将房点燃,致使2人死亡、3人受伤。12月1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纵火罪判处这名纵火丈夫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被告人范良昌今年37岁,河南人。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0年起,范良昌与贵阳修文县女子廖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有两个子女。1997年7月,廖某返回修文县其父家,2001年10月,范来到廖家,共同生活中范与廖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在得知廖在外面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范良昌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今年1月18日凌晨2点,范良昌趁家中12人熟睡之机,将此前购买放置于牛圈楼上的汽油取出泼洒在住房内并点燃,当场烧死廖某及廖的外孙张某、烧伤3人(其中一人重伤,2人轻伤)、烧毁廖家房屋及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范良昌因家庭纠纷产生报复动机,犯罪情节严重,致使多名无辜者死亡,遂作出了如上判决。(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