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新疆网12月17日电 新疆昌吉市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力度。近日,他们在去年实行常委会“票决制”任免干部的基础上,又实行了全委会“票决制”任免干部。扩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据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消息,去年以来,昌吉市在干部任免中实行了常委会“票决制”,截至目前已有14批257名各级干部通过常委会“票决制”被任免。该市初步形成了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制和任免票决制等规范的选任、用人机制。
刚刚推行的全委会“票决制”,就是将组织部门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的干部任免方案进一步扩大到全委会,规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委委员到会参加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结果,赞成票过半数的才能通过干部任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表决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