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财经》杂志报道,轰动一时的刘晓庆偷逃税案日前基本查清,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专门人员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工作,终于查实:从1996年开始,刘晓庆公司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进行偷税,偷逃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个税种。有消息称,专案组从刘晓庆公司账面上查实偷逃税金额196万元。
如果刘晓庆果真偷逃了196万元税款,偷税罪名是否成立?会受到什么刑罚?就此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公卫。
朱律师说,仅凭196万这个绝对数字还很难认定偷税罪。按照法律规定,对偷税罪定罪量刑的依据除了偷税的绝对数额,还有其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款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才构成偷税罪。如果刘晓庆的应纳税数额比较大,超过1960万,偷税所占比例不足10%也不能定罪。如果刘晓庆偷税的比例超过10%,偷税罪罪名成立,根据情节不同,也有两个量刑档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新出台的涉税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及百分比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就构成偷税罪。朱律师个人认为,刘晓庆构成偷税罪,且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