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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砍刀暴力袭警 媒体称挑战法律必是穷途末路

2002年12月12日 15:23

  中新网12月12日电 12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几名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在身着警服并亮明身份的情况下,竟遭到多名嫌疑人围攻,歹徒甚至手持砍刀等凶器将已被押上警车的两名嫌疑人强行抢走。

  今天法制日报刊文认为,一起起暴力袭警案的发生,说明当前社会治安仍面临着严峻考验,敢于以身抗法的不法分子仍然存在。

  文章说,12月8日6时20分,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王家巷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几名吸食毒品的嫌疑人乘一辆黄色出租车正往三阳路方向驶去。执勤民警迅速出警,追上该车。两民警在身着警服、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依法对该车内的两男四女进行口头传唤。六名嫌疑人不但不配合,反而对民警进行围攻。其中一名女子用手机打电话邀约其同伙前来,并称“把人都叫过来”,“带刀、带枪来”。此时,一名男子手持砖块攻击民警,并数次企图抢走民警的手机,几名女子也掐民警脖子,对民警拳打脚踢,整个围攻的过程长达十几分钟之久。

  周围群众见此情形后报警,武汉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和江岸分局西马派出所民警先后赶到,并将此前围攻民警的两名男子押上西马派出所的警车。正当警车要离开现场时,民警又在紫荆花园附近的巷子口遭到围攻,30余名不法分子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将两名嫌疑人强行抢走,将两民警从警车内拉出进行殴打。民警寡不敌众,头部、面部多处受伤,伤情较重。与此同时,另有三台巡逻车也遭到围攻,一名巡逻民警手部被匕首划伤。

  文章说,震惊、愤怒……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人们的心情。当歹徒们向民警挥舞着罪恶的拳头的时候,他们粗暴侵犯的,是法律的尊严、法律的权威。

  文章表示,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职责。然而,仍然有一部分人,或者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根本目无法纪,竟然嚣张到围攻和殴打民警,致使暴力阻碍执行公务和袭警事件屡有发生。另一个明证是最近的一则报道:贵州省贵黄路段的个别村民为了惊动“大官”,竟然围攻、殴打民警,并将警车砸烂!

  文章说,在法治社会里,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还应被看作自然法则、人类理性、民族精神与传统的公共法则。公民只有尊重和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规范下实施自己的行为,才能取得法律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保护。近年来,经过中国大规模的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律知识普遍增加。然而,法律知识的增加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屡屡发生的袭警案件,说明有的人缺乏健康的法制心理,在心理上还没有把遵从法律当作一种信仰,说明依法治国方略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文章认为,医痼疾需用猛药。一起起暴力袭警案的发生,说明当前社会治安仍面临着严峻考验,敢于以身抗法的不法分子仍然存在。这从另一方面进一步说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策是英明的,必须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好这项斗争。而且,这也给执法工作提出了新问题: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活动的同时,如何防范歹徒的袭击、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这是摆在警方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文章指出,暴力袭警的背后,是对法律的漠视和无知。对敢于以身试法者,必须依法予以打击处理,从而保护民警,维护法律的尊严。挑战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走向的只会是穷途末路。(李刚 秦千桥 刘胜斌)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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