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权限作出重大调整。重大污染项目的环保审批权力上收,而轻微污染项目的环保审批权力将下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据北京日报引述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等污染大的项目,环保审批权将上收,氰化物等重污染项目则由国家环保总局直接负责审批;房地产、饮食、娱乐等污染小的项目,环保审批权将下放。
目前,中国对有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保审批制度,凡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竣工后,环保设施建设跟不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原环保审批权限划分主要是以投资规模为依据,投资上亿元、几千万元、数百万元乃至更小规模的项目,无论污染大小,分别由国家环保总局、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国家环保总局新近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对此做出重大调整,参考综合因素、特别是环境影响的轻重程度重新划分审批权限,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等项目,由于污染大、治理难度大,无论投资多少,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
据稍早前的报道,国家环保总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做出决定,对青藏铁路线、西气东输管道工程等13个建在生态敏感区、对生态环境影响突出的国家重点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