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2月12日星期四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南宁自十月下旬迄今收缴四千五百公斤剧毒鼠药

2002年12月12日 06:45

  中新社南宁十二月十一日电(朱新韬 覃浩展)广西首府南宁自十月下旬迄今,共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急性鼠药共计四千五百多公斤,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处置。

  为防止投毒、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保证民众安全,南宁市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并收缴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剧毒急性鼠药,以及用于生产毒鼠强等剧毒急性鼠药的原料。

  十一月中旬,南宁市环保局在自治区辐射废物仓库集中接收了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收缴的第一批剧毒鼠药共计七万六千七百包(支),并就地移送自治区环保局安全处置。近日,该市收缴的最后一批剧毒鼠药一千公斤,也全部移交并集中安全处置。

  根据国家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急性鼠药,对在城镇、农村摆摊设点及流动兜售“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性鼠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坚决取缔和全部收缴,并依法惩处。


 
编辑:叶晓刚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