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香港特区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10日表示,今年10月24日第74期台湾版《壹周刊》部分内容不雅,包括一幅恐怖怪婴书脊封面及两篇与性有关的文章,已经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影视处计划检控发行商,同时也发出警告,如果再犯最高可被判罚款80万港币及入狱12个月。
据台湾媒体报道,这已经是台湾版《壹周刊》第四度遭香港影视处检控,每一回负责发行的香港发行商德记书报有限公司都被判罚款5000元港币。
香港特区淫亵物品审裁处最近也曾评定台湾版《壹周刊》73期“海上淫窟直击”封面及内文有不雅成分。根据法令,任何不雅物品都不得售予18岁以下人士,且必须有不透明封套及警告告示才能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