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日在一个公开演讲中指出,中国现行司法制度存在三大问题,并透露人民法院将从八个方面进行司法改革。
今天此间报道说,肖扬在中国人民大学“大法官讲坛”做首场演讲时指出,中国现行司法制度存在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法官职业大众化三大问题。
肖扬表示,根据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和人民法院正在进行的改革实践与改革规划,将从法院体制、人财物管理体制等八个方面进行司法改革,具体包括:
一、改革法院体制,主要包括法院产生体制、法官任免体制、法院设置及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体制、专门法院制度、法院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法院与其他机关职权划分,以及设立司法区的可能性等。
二、改革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建立法院财政经费保障机制,避免地方对法院人事任免的不当影响,切实保障审判独立。
三、建立健全审判保障制度,包括法官的身份保障、任职保障、待遇保障制度,审判过程中的法官之间、审判组织之间、法官与院长庭长之间的内部独立保障制度,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级独立保障制度以及干扰司法的有效惩罚机制。
四、改革和完善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和审判管理制度,突出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案件管理制度,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
五、完善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审判工作机制,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简易程序制度改革、专业化案件审判程序改革、证据制度改革、审判组织制度改革,维护司法裁判既判力和权威性的有关制度的改革。
六、改革执行体制和执行工作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到“审执分立”。
七、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研究接受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范围和方式。
八、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官提名制度”,建立健全法官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法官惩戒制度,加强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