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台湾的酒店业者在经济不景气中,为了生存只好“作风大胆”,全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提高营业额。而最主要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进行色情交易,被客人称为变相的“炮店”。
据台湾媒体报道,昔日台中市文风鼎盛,但曾几何时,台中市开满了许多的小酒店,经济不佳,为了生存,业者也豁出去拼了,绞尽脑汁利用各种经营手法招徕那些想酒色兼得的消费者。
起初,业者仅要求坐台小姐穿著不能包得紧紧的,而穿著少且傃光四射的服饰的确受到客人的喜爱。但客人是大爷,他们花钱绝对要有所求,因而这种刺激消费方法,没多久,客人就不感到新鲜感,生意就不似以往。
最近,业者再使出最后的方法,那就是老祖宗最原始的“出卖灵肉”方式,业者在应征坐台小姐时,绝对要求小姐务必要配合客人所求,如此才有办法将客人口袋的钱掏出来,店家才有办法永续经营下去。
一位业者不讳言表示,台中的店家,没有一家不做小姐出场生意的,而出场的价码则以两个小时为基准,每次色情交易代价为五千元上下。
业者强调,生意不好做,如果“做清的”,准是关门大吉,因为台中市的消费者都是很会玩、很会算,这偌多的消费者有九成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色”,所以业者为了经营,只好因应消费者的消费倾向提供“客人想要的东西”,如此才可以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