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七日电(记者魏希)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今天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主办的“经济论坛二00二”上称,中国证券主管部门最近有关“创业板市场出台没有时间表”的说法不准确,不符合依法治国精神。
萧灼基称,“十五”报告里明确指出,“十五”期间要建立创业版市场。这个报告已经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应。因此,“没有时间表”的说法违反“十五”计划。他同时说,具体创业版市场将于哪天出台,政府拥有行政主管权,如没有时间表,现在也应提出时间表。
萧灼基认为,创业版市场稳健出台是有必要的。他说,香港创业版出台后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这导致目前市场上很多看法认为中国不应匆忙建立创业版市场。但是,中国大陆和香港在具体情况上有很多不同。
他指出,眼下中国大陆与香港成立创业版市场时相比,有四点不同:首先,当时香港经济增长不快,甚至出现零增长,但大陆一直保持百分之七以上经济增长速度;香港高新技术企业少,大陆则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好中挑好,微观基础比香港好;大陆资本市场还没有与国际资本市场直接接轨,与香港相比,受国际资本市场波动影响较小;香港出台创业版整个准备时间仅一年半,而中国资本市场准备时间较长,且中国目前监管能力、水平提高,起点较高。
萧灼基说,不应因香港创业版不尽人意影响中国创业版时间表。中国创业版市场出台是有时间表的,这个时间表就在“十五”计划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