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安徽省抗旱条例》于近日审议通过,2003年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徽第一部抗旱法规,也是全国第一个地方性抗旱法规。
据安徽媒体报道,安徽是个旱灾较为频发的省份,据统计,在新中国成立的53年间,共发生旱灾43年(次),近十几年来尤为突出。为此,安徽省有关部门经过调研后决定立法治旱,该法规的颁布标志着安徽省的抗旱工作自此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