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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干部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岗位津贴要扣一半

2002年12月05日 14:21

  中新网12月5日电 按照广州市人事局和广州市财政局的新规定,今后,广州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下年度统一工作岗位津贴按50%发放;评为基本称职的,按75%发放。

 

  据信息时报报道,日前,广州市人事局及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市直机关实行统一工作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这一《通知》还就工作人员事假、哺乳假,节日工作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进行了规定:

  一,事假。全年事假累计在一个月(每月按21个工作日计)以内的,统一工作岗位津贴照发;超过一个月的,当月统一工作岗位津贴按比例扣发;全年累计事假天数在21~42天之间的,扣发20%;超过42天、不足63天的,扣发40%;超过63天的扣发100%。

  二,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间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哺乳假期间的统一工作岗位津贴参照基本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发。

  三,其他假期。工作人员在病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内(含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丧假、节育假、看护假)或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在产假期间,统一工作岗位津贴和节日工作岗位津贴照发。四,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当月统一工作岗位津贴标准的1/3,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3天),停发其统一工作岗位津贴。(邹会江刘靓)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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