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江南时报报道,4日,记者获悉,南通一反贪局长贪污受贿把自己送进了监狱。2002年7月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朱泉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
据了解,朱泉出生于1948年,1983年从部队转业到家乡如东县,先后在如东县政法委、检察院工作。朱泉在工作上是一个多面手,深受领导赏识。1994年由于工作出色,升任如东县反贪局局长。在刚开始任反贪局长时,他办案在外总是住最便宜的旅社,为了办好案,他毫不畏惧别人的恐吓,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在上任的第一年里,他一连破获10多起重大案件,反贪局也被评为先进集体,应该说是前途一片光明。
但随着职务升迁,应酬增多,逐渐地一批当地的大款开始向他聚拢而来,并开始与他称兄道弟。他也开始逐渐习惯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1995年下半年,一个叫章晓洁的漂亮女孩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朱泉先是给章晓洁买钻戒、时装、手机,陪她旅游,后来干脆将章晓洁调往南通一星级宾馆工作,随后在南通市租了一套房子开始过起了金屋藏娇的生活。此后,为解决开销,朱泉开始不断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
2001年11月13日,经过群众举报,朱泉被刑事拘留。经查,从1996年5月至2001年8月间,朱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各种贿赂案值达20万元。据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海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