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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提出建议 建专所羁押违法艾滋病人

2002年12月03日 09:27

  中新网12月3日电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协调民政、公安、卫生、防疫、环卫等部门,尽快建立羁押患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违法人员的专门场所,较好地解决对于患有艾滋病的吸毒、偷窃人员的羁押问题。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公安机关对于患有艾滋病的吸毒、偷窃人员,目前的确比较难处理。而现在收容羁押吸毒人员的场所,一般患病的吸毒人员都不接收,如果是艾滋病患者更会拒收。

  公安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对这些艾滋病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一般情况下都是羁押在看守所。但区分局看守所没有专门的羁押监仓,看守民警、管教和医务人员也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一旦将患有艾滋病的吸毒、偷窃人员羁押在看守所,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荔湾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士称,该分局已就此情况多次向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反映,建议在目前情况下,由市政府牵头,协调民政、公安、卫生、防疫、环卫等部门,尽快建立羁押患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违法人员的专门场所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据广州荔湾区政协委员张月寿、郭锦洪介绍,目前社会上常见不法分子经常干些偷摸、骗人的事,其中有部分人是“瘾君子”。这些“瘾君子”中有少量是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或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但因目前戒毒所、监狱是拒收艾滋病人的,导致这部分人流落在社会上,带来很大的治安隐患。建议有关部门收治患有艾滋病的违法人员,并对其进行有效治疗。

  据报道,针对社会上部分艾滋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缓解出院后,由于种种原因,其家人和社会拒绝接纳这些患者,导致其只能回到医院请求收留。广州市政协委员曾建议广州设立艾滋病济难基金,对确实有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郑小敏 胡大同)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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