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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事考试严重违纪考生将被向单位或社会公示

2002年12月02日 10:04

  中新网12月2日电 安徽省近日为人事考试纪律立下新规距:在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将不再是取消考分那么简单,严重者面临向其所在单位或社会进行公示。

  安徽省人事厅、教育厅和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对考生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处理方式分为:清退出考场、取消考试成绩、停考、通报批评、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向社会公示。

  据法制日报报道,根据考生不同违纪行为,处罚结果也不同。考生有下列情况的,当场清退出考场,取消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停考3年,并且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向考生所在单位或社会公示:使用假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找人替考或代别人参加考试的;填(涂)他人姓名、准考证号码或偷换答案的;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储存、传递(输)答案的;串通监考等工作人员进行舞弊行为或严重违反考纪行为的。(李光明)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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