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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燃烧的岁月》“抄袭”官司延期

2002年11月29日 10:30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激情燃烧的岁月》“抄袭”官司闹得沸沸扬扬,所以,它的进展情况也格外引人注目。昨日是“抄袭”官司法院规定的证据交换日,因被告方《激情》剧出品三方提出延期,所以原告没有拿到被告提供的相关证据。

  原告九歌泰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吴以钢说:“被告延期只是在找理由,拿出证据对于被告来说,实在太难。”记者继而给被告西安长安影视制作公司经理马建安去了电话,马建安首先表示,既然法院已经受理,就应该相信法院,不应在媒体上大做文章,借《激》剧炒作的行为实在无聊。他说:“我们三家中有一家收到的传票日期为11月12日,按照法律规定的一个月期限,我们可以在12月12日提交证据。我们的证据非常充足。除了《将帅录》、《雪白·血红》等作品中涉及大量的细节素材外,我们最大的证据就是石钟山、陈枰,包括导演,他们父母的经历。我们的主创人员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泉。生活就是证据。”据马建安介绍,编剧陈枰的父母就像石光荣和褚琴一样,是组织上做主结的婚,母亲也是文工团员,老两口吵闹了一辈子。陈枰写的就是她父母的故事。

  自从“抄袭”事件传出以后,许多网民与观众认为“九歌”并没有拍摄,没有起诉的权力,真正目的只是借《激》剧炒作。昨日,“九歌”代理吴律师说:“我们绝对不否认这种说法,网民和一些不明真相的观众的说法是可以理解的,这里面有感情因素。但是,《激》剧越火,给我们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我们想再拍都拍不成了。”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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