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近中午时裁定,驳回当局检察部门提出的拘押前任国民党投管会主委、现任台湾“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刘泰英的申请。
在台湾“新瑞都”投资舞弊案中有重大嫌疑的刘泰英,昨天深夜被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今天凌晨被检方以“背信、侵占、违反证交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申请拘押禁见。
“中央社”报道说,台北地院经调阅相关卷证后,随即开庭进行审理,庭讯大约在上午9:30时结束,并在进行合议后于近中午时,裁定驳回拘押申请,并当场让刘泰英离开。
据初步了解,法官是以“证据从严法则”与“拘押无急迫性”等理由将此案驳回。检方认为驳回裁定有讨论的空间,并表示将在收到书面裁定后研究是否提出抗告。
据悉,检方的项目小组搜证发现,刘泰英在1996到1998年间,任国民党投管会主委时,在不符合投管会选择长期投资标的标准的规定下,涉嫌违背职务指示投资新瑞都、台凤、尖美及力晶等公司股票,造成国民党重大损失。
[背景]台湾新瑞都公司的大股东苏惠珍9月间向媒体披露新瑞都投资经过,指控前国民党投管会主委刘泰英通过“白手套”索取巨额佣金。媒体报道说,苏惠珍讨债动用到的关系,包括过去她长期资助的“独盟”人士、民进党籍“立委”和岛内党政官员等。检方清查过程中已发现,有近10亿元新台币的款项曾流入“特定对象”及六名“立法委员”的帐户,再辗转汇入相关亲友的帐户内。检方在追查新瑞都投资工程弊案中还发现﹐当初新瑞都土地变更涉及47亿元新台币的价差利益﹐其中﹐刘泰英涉嫌介入整个土地交易案﹐并疑似收受数亿元新台币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