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国务院从2002年11月1日开始取消首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789项。其中涉及民航业的有62项。
据悉,涉及民航业的62项被取消的审批项目中,有30项属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的内容,比如,民航企业将对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拥有自主投资权,而不再需要获得行政审批。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将不再事先进行行政审批。
此外,被取消的审批项目还包括财务管理、对外投资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比如,《民航企业财务计划审批》、《民航运输企业申请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审批》、《飞机所用发动机维修价格审批》等涉及企业财务管理、服务费用的项目,已经一并被取消。
中国民航报报道说,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将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有利于民航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据悉,目前,民航总局的规章清理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将继续进行,民航总局正在对有关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制订预案,提出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以保证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张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