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7日电 郑州市中级法院对徐宝红等以高速公路长途客车为目标,抢劫过往乘客的特大系列抢劫案作出判决,8名恶贯满盈的罪犯被一审判处死刑。
据悉,法院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脱逃罪分别判处徐宝红、张胜利、赵建伟、张军锋、张自钦、黄汝顶、张瑞利、杜发彪等8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郑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从1997年至1998年的两年中,徐宝红等人频繁在郑州、洛阳、平顶山等地的长途客车上,手持砍刀大肆抢劫乘客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此外,该团伙还在荥阳、登封、洛阳、汝州等地,多次到单位和个人住宅盗窃,累计盗窃财物20多万元。(李建华 胡忠宇 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