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领导干部炮制虚假学历、学位,拒不如实说明情况的,将受到严惩。日前,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永良在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高度,认真做好全省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宋育英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对湖北省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这次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行。检查清理的范围重点是:县及县以上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人民团体机关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检查清理的具体步骤是:对干部档案中记载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及党校学历,特别是在职学习获得的上述学历和学位,先登记造册,再进行检查清理和认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本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对虚假学历、学位表示放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再追究本人责任;不主动说明情况,经检查被发现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查处;中央、省委通知下发后仍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学历、学位,欺骗组织的,要从严查处。(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