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日前,北京市有7家餐饮单位因为购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被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处以重罚。
据法制日报报道,这7家餐饮单位是:御香园(方庄店)、北京万寿路小肥羊火锅居(菜市口分店)、北京淮阳人家家常菜馆有限责任公司、老屯子东北菜馆、盛世楼餐饮有限公司、北京福成贵宾肥牛火锅城、北京恒族源工贸有限公司恒族源饭店。
据了解,该市近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时有发生,多发生于一些中小餐饮店和集体食堂,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北京市政府于2000年3月曾发布“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禁止从事餐饮业的单位、个人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一种白色、微黄色结晶或颗粒状粉末,味微咸涩的强氧化剂,进入人体后,可使血中正常的亚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失去输送氧的功能,致使组织缺氧,出现青紫等症。亚硝酸盐的中毒量为0.3至0.5g,致死量为1至3g。(杜海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