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上厕所竟被人偷拍。据重庆晨报报道,家住重庆大坪石油路的刘红昨日诉说了自己的倒霉事。
刘红说,不久前,自己上厕所的姿态,竟被人偷拍,还被发到自己的手机上,“气得我想吐血”。
刘透露,她与一位有妇之夫有了婚外情,男友多次向其妻提出离婚,但其妻坚决不放手。其妻不停地找刘“协商”。今年10月初,男友送了一部彩信手机给刘,不久即被其妻知道。其妻遂买了一部相同的手机。此后,其妻便不停发给刘一些丈夫做家务、与其亲热的照片,目的就是想让刘红不再纠缠自己的丈夫。但见刘仍与丈夫来往,其妻扬言要公开刘的隐私。
当刘上厕所被偷拍后,其妻便将画面传到了男友、她,及所有拥有此种手机的朋友那里。刘不堪忍受侮辱,一气之下把诉状递到重庆渝中区法院。但次日,刘又主动撤诉,她认为自己有错在先,对不起男友的妻子。
昨日,刘告诉记者,她决定离开男友,同时也呼吁手机偷拍不能泛滥。
西南政法大学的赵长青称,偷拍,即使是司法机关也必须是在行使侦查权的时候使用,否则不能随意偷拍。
赵说,案例中那位妻子的行为侵犯了刘红的隐私权、人格权。如果偷拍是出于商业目的,还侵犯了刘的肖像权;如果对私密处进行偷拍,而且长期侵犯隐私并加以渲染,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刑事犯罪——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