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电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第三季度抽查结果显示,电池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78.3%,市场中有超过两成的不合格电池销售。
第三季度,质检总局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河南等6个省、市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和经销的60种电池,合格47种。
质量较差的有无锡高达电池有限公司的“高鹰”、乐清双龙电池有限公司(标称)的“龙珠”、嘉兴市中法天线实业有限公司的“天王”(TW)、广州市增源电池有限公司(标称)的“科能”、上海全明电池有限公司的“金田王”、广州市番禺区联益电池有限公司的“雄健”。
质量较好的品牌有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的“南孚”、广州电池厂的“555”、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的“白象”、无锡日立麦克赛尔有限公司的“Maxell”(麦克赛尔)、上海申康电池制造有限公司的“申康”等。
抽查表明,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有的企业为追求利润和市场份额,使用劣质原材料或偷工减料,并以低价参与市场竞争;有的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技术落后,导致产品放电容量和贮存性能难以达到标准的要求。
目前全国电池生产企业约有250余家,主要分布在江、浙、沪、粤等沿海地区,以生产低档锌锰电池为主。近年来,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碱性锌锰电池的产品和质量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不少产品在主要性能指标上可以与国外著名品牌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