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重庆规定妻子“坐月”期间丈夫可休7天“产假”

2002年11月13日 16:13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这是本月起正式实施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新规定。但重庆日报今天指出,部分晚婚、晚育的“新爸爸”并没有享受到这一假期。

  在医院走访发现,真正享受到护理假的男士很少,陪同妻子“坐月”的大多是老人和保姆。在重医附一院母婴病房外,刚做父亲3天的刘冰愁眉苦脸地告诉记者,5日老婆一生孩子,他就打电话给单位请假,但单位领导告知还未制定出具体政策,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同事调休假。

  在机关工作的张先生称,他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妻子27岁才生头胎,为休“产假”,他到单位的人事处、工会跑了几次,得到的答复都是:暂时克服一下。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人就此表示,凡是重庆市境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单位违规,“新爸爸”们可向市计生委举报,计生委将按相关规定查处。


 
编辑:李淑国
相关专题: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