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红兴隆公安分局抓获一个专揭他人“隐私”,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这个犯罪团伙两个月内就敲诈勒索10起,非法所得近4万元。
据生活报报道,今年初,犯罪嫌疑人刘殿海等人,以吴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结伙勒索吴某。由于害怕此事被张扬出去,吴某不得已答应给他们1万元钱。此后,刘殿海他们通过在歌厅的樊喜山等人获取他人嫖娼的“线索”,专揭他人隐私、勒索财物。
那么,这种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为何屡屡得逞呢?编者以为,受害人缺乏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意识是主要的原因。在“犯规”之后往往害怕被人揭穿,在受人敲诈要挟时又不敢诉诸法律,寻求法律的保护与帮助,从而导致勒索者愈发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