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1日电 曾在去年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国节能灯遭受欧盟反倾销调查一事,在沉寂一年之后最近又起波澜。
日前,针对中国节能灯的高额反倾销税现已实施了一年,德国节能灯制造商欧斯朗公司向欧盟委员会具状要求对此案进行临时复审。这一临时复审牵涉到福建厦门的两家企业,10月中旬,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和厦门利胜电光源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了来自欧盟的关于反倾销再调查的信函。
反倾销税被“吸收”了?
德国欧斯朗公司是世界三大照明巨头之一。去年,正是飞利浦、欧斯朗、西凡尼亚这欧洲三大节能灯巨头把中国节能灯告上法庭,最终使中国绝大部分厂商生产的节能灯被课以8.4%—66.1%的反倾销税。如今,针对中国节能灯的高额反倾销税已经实施了一年,欧斯朗等公司认为反倾销税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要求欧盟委员会再行复查。
东林公司收到的信函中附了“欧洲建立合法照明竞争联合会(简称E2LC)”代表欧斯朗公司提起反倾销复审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欧斯朗公司列举了若干中国进出口商及欧盟进口商的名称,认为这些公司之间存在某种联系。欧斯朗公司称,这些欧盟进口商所经营的节能灯产品价格并未因欧盟已对中国征收的反倾销税而上升。据此,该公司断言,反倾销税被“吸收”了。
欧斯朗认为,虽然欧盟对中国企业征收了反倾销税,但欧盟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数量的下降比预期要小,欧盟市场上的节能灯价格仍在下降,该公司继续蒙受损失,因此要求欧盟委员会重新核查得到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待遇的中国企业的成本及价格。
据了解,同东林公司一起受到反倾销再调查的企业共有10家。东林公司总经理贾强告诉记者,欧盟委员会在信中附来了长达50多页有关反倾销的调查问卷,并要求公司必须在11月16日之前交回问卷。
欧斯朗想“通吃”?
东林电子有限公司是我省一家专门从事光源生产的企业,其主要产品是萤火虫牌系列节能灯,目前月产能力达150万只,在国际市场年出口额达600万美元。
对于欧斯朗的指控,贾强总经理表示,欧斯朗公司的申请书分明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企业,强调中国企业为了出口创汇可以牺牲经济利益甚至赔本经营。他说:“这(倾销)是不可能的。东林公司是私营企业,如果亏本出口,我的企业早就垮了。”
自从2001年7月节能灯反倾销案终裁之后,东林公司被征收66.1%的反倾销税,公司产品出口欧盟受阻,转而进军国内市场。
面对欧斯朗公司的做法,东林公司目前正在与国内其他接到反倾销调查问卷的企业联系,商量应对措施。贾强认为,欧斯朗这样做是想内外“通吃”,一方面在欧盟继续阻挡中国产品,同时又在中国进行大规模营销。
据了解,作为西门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欧斯朗在欧盟的生产能力占当地市场的90%以上。欧斯朗品牌早已于前几年进入中国,同时,欧斯朗公司也在中国投资生产节能灯。贾强说:“同为E27型号12W的产品,欧斯朗的产品在欧盟的零售价为5.99欧元(1欧元约等于8元多人民币),可是在中国的零售价仅为20.8元人民币;而我们的产品目前在国内的售价低于我们以前出口的价格。他们却说我们在倾销。”
贾强还指证欧斯朗公司的产品在今年年初的全国商品抽检中被查出质量问题。
对于这次反倾销调查,政府有关部门保持了谨慎的态度。记者在电话采访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政策法规处时,该处一位姓罗的小姐表示,该局已经把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并着手指导企业接受反倾销调查。(记者:赖文忠)
新闻背景
飞利浦巧设圈套 中国节能灯中计
中国节能灯命运备忘录
2000年5月,飞利浦、欧斯朗、西凡尼亚等欧洲三大节能灯巨头,将中国节能灯企业告上反倾销法庭,认为中国节能灯以不正常的低价手段,占去了42%的欧洲市场,并造成自己重大亏损。
事件发生后,国内媒体爆出了荷兰飞利浦设下圈套让中国企业中计的幕后新闻。
原来,早在几年前飞利浦就开始从中国部分厂商那里大量收购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的节能灯,打上飞利浦的商标后低价销往欧洲。由于飞利浦在收购中将价格压至最低,为争取到外商订单,中国厂商被迫频频压价。国内不少节能灯企业不明真相,把飞利浦的订单视为宝贝,向其大量低价销售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的节能灯。而飞利浦则在一旁悄悄收集中国企业“倾销”的证据之后反手一击,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向欧盟委员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2000年8月,欧盟委员会对9家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中国企业作出裁决,裁定飞利浦在中国的合资企业上海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及港资企业厦门利胜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由于在长达12年的驱逐中国彩电出欧盟市场的反倾销诉讼中,飞利浦就已是主要的起诉方,再加上此次飞利浦巧设圈套的事件,一时间飞利浦公司成了国内媒体的众矢之的。2000年12月,由于受到中国媒体的批评和质疑,飞利浦有关人员在北京宣布,该公司已从节能灯案中撤诉。
2001年7月,该案终裁,8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的中国企业被征收0到59.5%的反倾销税,其他所有中国节能灯企业被征收66.1%的反倾销税。
2002年10月,欧盟委员会通知10家中国企业,应欧斯朗提出的临时复审要求,将对这些企业进行核查,并要求中国企业限时答复,如不合作将依法作出惩罚。(稿件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