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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合法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都应得到保护

2002年11月08日 10:06

  中新网11月8日电 江泽民今天在中共十六大上作报告时指出,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中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江泽民说,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

  江泽民说:“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

  江泽民说,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他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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