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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单位不支持 山东"新爸爸"难休"产假"

2002年11月07日 16:21

  中新网11月7日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老婆生孩子,做丈夫的可休7天‘护理假’!”山东省新的计生条例虽已正式实施,但“新”爸爸想要享受这一新优惠却困难重重。

  据了解,山东省在9月28日颁布实施的新计生条例中,为奖励晚婚晚育特别增加了一条,“女方晚育的(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但记者连续走访了驻济几家医院的产房,采访了十多位产妇或“新”爸爸,了解到的情况大同小异,不是算请事假就是算缺勤,真正能享受护理假的“新”爸爸很少。

  某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说,现在单位里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职工休7天假对单位工作影响很大。而另一位单位负责人则认为,“生孩子,老婆休产假就得了,丈夫休的什么护理假?”

  山东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郭占峰说,凡是山东省境内管辖范围的单位,无论你是国企、私企、外企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应该遵守这项规定。若单位拒不执行,也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反映。(李艳)


 
编辑:李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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