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1月07日星期四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科教新闻

韩国立法禁止人体克隆 “克隆人”再度受冷遇

2002年11月07日 14:37

  中新网11月7日电 继美国、法国等国家立法禁止克隆人类之后,韩国科学技术部昨天宣布,1983年制定的《生命工程促进法》将被修改,禁止人体克隆的条款将写入修改后的法律之中。

  据科技日报报道,韩国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我们认为,尽早以法律形式禁止克隆人是非常有益的。”“由于各方面意见不一,现在就制定出一部内容全面的《生命伦理法》尚有困难。在此意义上,修改现有的《生命工程促进法》,可以暂时填补《生命伦理法》尚未问世造成的法律空白。”

  由于此前韩国没有法律条款禁止克隆人的研究,一家韩国公司不久前声称,他们作为美国“克隆援助”公司在韩国的分支机构,已经培养出克隆人的胚胎,并植入了代理母亲的子宫。  如果消息属实,世界上第一例克隆人就有可能诞生在韩国,这引起了韩国社会的广泛不安和意见分歧。科技部认为,此次修改《生命工程促进法》,并不意味着有关“克隆人”立法的终结。在各方面的意见统一之后,将形成约束力更强、适应面更广的民法性质的法律。


 
编辑:姜志云
相关专题: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