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向比较陌生的保险,大事频见报端:一是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保险法,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加强保险监管作为一项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借接轨之风,大得人心;二是中国保监会近日透露,自2003年1月1日始,沿用多年的全国机动车辆统一保险条款费率将不复存在,汽车保险费率将全面市场化。保监会之所以这样做,是由于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自定保险条款费率。
汽车保险首先是新车保险,绝大多数的汽车销售都是由汽车销售代理商来做的。因此,11月1日,顶着初冬的冷风,记者来到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中心。
汽车代理商:表面很坦然
在一家汽车代理办公室,两老一少,都是满脸严肃。一个年纪大点的说,“不知道,我们只管卖车,不管保险,你想在哪儿做保险就去哪儿做。”旁边的小伙子斯文地说,“你说的事我知道,汽车保险费率放开,对消费者来说是绝对的利好。”
记者装做买车的,遇到的都是笑脸。北京万兴恒悦贸易有限公司的于长月先生告诉记者,“一次性付款,我们代办保险,方便点,当然你也可以去保险公司自己办;如果你做分期付款,首付10%或者不交车钱就可以提车,但必须由我们公司代做保险。”
记者问:“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保险为啥不一样?”
于先生摊着手,缩着脖子,“一次性付款,由我们做保险,能从保险公司返回一个点,也就是一千元左右吧。如果你保险公司有人,自己做,可能少出些保险费,要不然说不定更贵,还麻烦;分期付款,返回的点多些,你想,一分钱不出就提车,我们和保险公司都有风险。”
记者跟着一个买车人,在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周桂荣女士介绍说,“在这买车方便,我们代办太平洋公司保险、平安公司保险,但至少要做四种险,太平洋公司的保险便宜点。”
“为什么不代办别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记者问道。
周桂荣:“每天都有保险公司的人来,很烦人,但我们只做这两家。”
记者:“为什么?以后保险费率放开了,车的颜色、型号,甚至购车人的具体情况都可能和保险费有关,你们还只做这两家?”
周桂荣:“到时再说吧。”
看来,大多数汽车代理商是在静观其变,至少表面上他们是坦然的。
保险公司:严丝不透风
记者日前拨通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电话,几经周折,找到财产保险负责人张路女士。“明年1月1日汽车保险条款费率放开,你是如何看待的?公司有什么计划?”记者问。张女士:“这事我们清楚,别的不好说。”
记者:“外界对保险公司的打算很关心,这也是宣传的大好时机。”
张女士仍然礼貌地说:“这属于公司的秘密,很抱歉,真的我们现在不能说。”平安保险公司一位朋友告诉记者,汽车保险的收入占到公司总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新购置车的保险又是汽车保险的重要部分。
他还透露,汽车代理商做的汽车保险,是有级别的,有一级、二级、三级。不同的级别,保险费的总额也不同。
因此,保险条款费率放开,各保险公司在享有自主权的同时,竞争也将加剧。一个保险公司要想在汽车保险业务中拔得头筹,需要和汽车代理商“处好关系”,需要条款费率适当,同时,还要增强服务意识,想法设法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从而使新老车主都心甘情愿投保。
消费者:等着瞧
在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一位汽车代理商对记者说,“如果保险费率放开后保险公司费率低了,说不定,汽车要涨价,因为代理商赚得太少了,我们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汽车哪能有人说涨价就涨价,是涨是跌影响的因素多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位先生告诉记者,新车购入时只有第三者险是必须做的,别的六种险都是可以选择的。但在许多时候,代理商是将其中四项保险捆绑来做,从中赚取不少。
但是,保险条款费率的市场化,伴随着的一定是条款的细化,费率的降低。保险公司如果不能绕开代理商,只得千方百计争取代理商,推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也得卖力促销。因此,这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福音。
作者:周芬棉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