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在组织建设三峡大坝工程的同时,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筑起了一座坚固的“防腐大坝”,有效地防止了工程资金被侵占。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李永安近日介绍,三峡工程建设10年来,主体工程投资已逾400亿元,没有出现贪污和挪用现象,保证了国家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作为三峡工程的业主单位,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拥有资金管理和结算权、工程发包权等重要权力,为了避免权力形成“工程腐败”,总公司组建之初,制定的第一个文件就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八条规定》,在思想教育中要求公司干部在参与建设三峡大坝时,思想上也要筑起一条“防腐大坝”,从源头上建立防止腐败的机制。
与此同时,公司上下加强自身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新闻舆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事件,管好资金,保证国家资金不流失。从工程开工至今,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已结算工程款1.2万多次,没有出现违规现象;财政部检查组作出结论,三峡工程建设以来没有贪污、挪用一笔建设资金。(高友清 张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