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五日电题:中国民主党派的“第二个春天”
中新社记者张素平
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正活跃着众多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十二万多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八百五十人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九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二十四万多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一千三百多人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十六人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十三人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担任副部长、副主任,二十七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或助理,十三人在副省级市担任副市长。
——两人分别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十八人担任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十一人担任省级和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近五千人担任各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和土地监察专员、税务监察员。
从这组数据不难看出,作为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构成了中国政治的鲜明特色。
中共高度重视多党合作的制度建设。自一九八九年以来,中国的多党合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中共中央就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已基本形成制度。十三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已达一百五十多次,协商内容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尤值一提的是,一九九三年来,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先后对三峡工程、西部大开发、农业问题、可持续发展等进行考察,并召开由江泽民等领导人主持的座谈会听取其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确立。
一九九二年,中共十四大明确这一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将其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一九九三年,这项制度被写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一九九七年,中共十五大将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提高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高度,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各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以各种方式参政议政、服务社会。
十三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后,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一百六十余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重大建议两万余项,受到高度重视,不少建议被采纳。
据不完全统计,同一时期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向历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提案约六百余份,其中许多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和优秀提案,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采纳和实施。
这十三年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完善规范的十三年,也是各民主党派蓬勃发展的十三年。以九三学社为例,该党现有的八万多名党员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这一时期新发展的。一位民主党派人士喻之为继建国初期后中国民主党派的“第二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