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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主体工程建设资金无流失 未发现贪污受贿

2002年11月05日 20:54

  中新网三峡工地十一月五日电(记者罗成)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李永安今日向记者表示,三峡主体工程建设资金无流失,亦未发现贪污、受贿和挪用现象。

  长江三峡工程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工以来,主体工程已累计投入资金四百余亿元人民币。

  李永安介绍,从三峡工程一开工,国务院就三令五申,要求严格加强工程资金管理,严禁资金流失、挪用和贪污。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号文件就颁布了八条禁令,从加强廉政建设、制度管理和监督机制入手,确保资金安全。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三峡主体工程四百余亿元建设资金没有流失和挪用。同时,也没有出现一起一例受贿和贪污现象。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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