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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表示公务员不得借培训之名“游山玩水”

2002年11月05日 19:53

  中新网11月5日电 针对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以举办公务员培训班为名,变相组织公费旅游的情况,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严禁以参加培训的名义,用公费去“游山玩水”。

  新华网援引这位负责人报道说,对于违规参加所谓“培训”的公务员,将由本人补缴所有费用,并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本着从严管理的精神,追究个人责任,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介绍,近来社会上的一些培训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把党政机关当作组织变相公费旅游的主要目标,在未经相关人事部门认可、不具备公务员培训资格的情况下,纷纷举办所谓的“公务员培训班”,向各级党政机关发出邀请,组织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境)考察。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秩序,浪费了国家大量财力,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务员培训是政府行为,只有经过政府人事部门认可、获得公务员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才能进行公务员培训。根据有关规定,举办公务员培训班应该坚持节俭原则,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不得用公款组织旅游和高消费活动,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纪念品。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级人事部门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要制止公务员培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禁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举办所谓的“公务员培训班”,严禁以公务员培训为名变相组织公费旅游;对未经申报批准,或不具备公务员培训资格而擅自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向人事部门举报公务员培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由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

  新华网在配发的评论文章指出,变味的“公务员培训班”严重扰乱了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秩序,浪费了国家大量财力,损害了政府的威信。有关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坚决加以制止。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制度,严禁公务员参加这些“培训班”。一旦无人喝彩,没有市场,这些变味的“公务员培训班”就会自动消失。(邹声文)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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