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10月24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指控的郑州市最大一起贪污案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原科长王利明伙同苗平、宋中俊与王郑光、王翔(另案处理)、徐平(在逃)预谋后,拉河南省交通厅款1000万元存入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并采取复印印鉴、制作假转账支票的手段将987.6万元分四次转出。之后,由苗平、宋中俊、徐平等人直接套取现金或多次转款后套取现金,将该款据为己有。此后,王利明、苗平与宋中俊等人又分别或伙同不同的人以同样方法将河南省博通实业有限公司款1080万元、河南省伊惠丰贸易有限公司款280万元、河南省矿达实业有限公司款350万元、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款495.6万元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王利明、苗平、宋中俊内外勾结,利用王利明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伪造支票和汇票骗取银行钱款,王利明、苗平与他人合伙骗取人民币2843.2万元,宋中俊与他人合伙骗取人民币2067.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王利明、苗平、宋中俊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此案将择期宣判。(翟彤彤张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