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一日电(记者张传熙 董会峰)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日期确定。十二月三日,将正式选举产生三十六名代表。
今天上午,第十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举行会议,并在会后发表第一号公告。
公告说,今天的主席团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先生主持,会议一致同意推选主席团成员董建华先生为常务主席。
第二阶段,由常务主席董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讨论了选举日期,确定:十一月四日至十八日为代表候选人提名时间;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如果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十一月二十九日进行预选;如果没有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十二月三日直接进行正式选举。
公告说,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凡有意参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年满十八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提名时间内领取参选人登记表,并在此期间,交回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或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的提名信。
公告还说,主席团会议推选了李祖泽先生为新闻发言人,代表主席团向公众发布消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