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郑州晚报报道,郑州一知名眼镜公司因擅自以“希望工程”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被有关方面起诉到该院,并被索赔100万元。
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河南希望工程办公室是负责该省“希望工程”实施工作的主管机构。他们在发现该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盗用“希望工程”的名义后,多次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原告诉称企业为支持希望工程事业,在经营活动或广告中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及其专用标志的,应当事先得到中国青基会或者省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