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贵州省将加强对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规范管理,对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的统一规范将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对已在校学生参照执行。
据贵州商报报道,贵州省教育厅规定,届时下列办学形式的毕(结)业证书将进行有关的注明:普通高校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分校、二级学院将进行有关注明;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班、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普通专科或高职班;初中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专科教育;实行三、二分段教学的专科(高职)教育。
自2003年开始,高校在每年招生前都将按规范要求将本校毕(结)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办学形式、基本学习年限、分校或二级学院名称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使广大考生了解。(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