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文身”、“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近年来新出现的社会服务明确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之后的10月29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例侦探公司的商标及标徽注册在市工商局完成。那么,国家工商总局对“侦探公司”下“开禁令”后,是否意味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有实无名的私家侦探公司将要“现身”台前、要合法化了呢?目前,私家侦探生存的空间和土壤究竟有多大?如果私家侦探一旦准入以后,其在调查取证中涉及到的侵犯个人隐私权问题,又该如何看待?
“侦探公司”获准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期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处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是将原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新增的或在原来基础上更为细化的允许注册类别主要有:提供社交陪伴的“人员服务”,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寻人调查等的“安全服务”,提供试管受精、心理专家等项目的“医疗服务”,提供文身、蒸汽浴的“卫生美容服务”,提供假日野营住宿的“餐饮住宿服务”,提供晚礼服出租的“服装服务”等。
国家工商总局对“侦探公司”下“开禁令”后,侦探公司喜出望外。10月29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例侦探公司的商标及标徽注册在市工商局完成。重庆市工商局为其注册了“邦德”二字及公司的标徽。据重庆晨报报道,这个迫不及待去验明正身的、之前一直处于“地下工作”状态的“侦探公司”,真名叫重庆邦德商务信息咨询公司。
该公司总经理称:商标注册之后,下一步就是起用正大光明的名称,再不用犹抱琵琶半遮面了。
侦探公司的“土壤”
侦探公司为何有市场?有关法学专家分析指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规定,当普通公民在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如“包二奶、婚外恋”等家庭财产、银行存款被秘密转移、逃债人下落不明,以及遭到虚假资信、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的侵害,当遇到这些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和操作的课题时,由于一般公民不具备我国现时法律所规定的相应调查职权,同时也没有更多的调查技术,这一庞大的市场经济需求就逐步孕育、催生出一些民间调查机构。
此外,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偷拍”证据的有效性方面撕开了一个口子,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庭上充当有效证据。这一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讲,为民间调查机构拓宽了生存的空间,给了他们足够的底气。
据报道,上述新《规定》实施后,律师行业和一些信息服务公司、咨询公司联手,通过委托“私家侦探”以偷拍、偷录等方式调查取证的事情正不断增加。一些“私家侦探”甚至声称:“我们快要迎来自己的春天了!
越权经营成公开秘密
据统计,目前,国内的“私家侦探”通常以“民事调查”、“商务调查”、“信息咨询”为机构名称,通过工商局注册经营的调查机构至少有上百家。然而这些调查公司越权经营成公开秘密。他们打出的广告以及实际从事的业务都明确表明,他们实际上做的都是婚外恋调查、债务调查、商务调查等。而且许多是以调查婚外恋为主要业务。特别是很多调查只是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多少钱基本上取决于调查的难度和雇主的支付能力,像跟踪调查婚外情的事,一般收两三千元,但有时几百元也干。
由于“私家侦探”在调查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段一般较为过激,导致许多违法事件的发生。据报道,此前在成都、武汉、南京等地,已发生了一些由民间调查机构引起的诈骗闹事、诱奸妇女、暗中拍卖被调查人家庭隐私情报资料等事件。
另外,“私家侦探”这类业务委托,一般只能通过口头承诺来约束,如果最后承诺没有兑现,双方发生争议时,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也使得这一行业比较混乱。
准入以后有待规范
有律师认为,从社会的角度来说,“私家侦探”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是分工细化的结果。如果“私家侦探”在合法的范围内根据委托提供给律师所需要的证据,无疑是减轻了律师的工作量,而最大的受益者则是委托律师的当事人。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的私人调查机构会源源不断地涌入国内市场。所以,去年在浙江举行的一次有关民间调查机构(主要指私人侦探)研讨会上,许多专家提出,对民间调查机构,“我们自己要牢牢地占领这个市场的制高点”。
那么,一旦侦探公司合法化后,他们在调查时,主要采取跟踪监视,伺机偷拍、偷录、偷摄的手段获取证据,这样,公民的隐私如何保护?许多人在接受采访时,不同程度地表示出他们的担忧。一位一直想办一家侦探公司的律师也说,他之所以没敢“行动”,就是因为考虑到很多人接受不了自己被完全暴露。
所以,对于“私家侦探”行业,国家在审查、准入上要把好关。在业务上要加强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由公安这样的机关对人员、组织机构、工作方式、经营内容等进行规范。“私家侦探”本身也要明确行业本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加强自律。
作者:庞永厚 来源:生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