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为满足中央、国家机关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104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5400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和200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3年中央、国家机关的招考职位分A、B两类。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2002年第11期,同时从11月2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公务员考试网www.official.com.cn
新华网政府在线频道www.xinhuanet.com
中华网教育频道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行业考试>公务员考试) www.edu.cn
新浪网新闻首页news.sina.com.cn
千龙网文教频道edu.21dnn.com/edu/index.htm
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com.cn
广州人事信息网www.gzpi.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各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材料及查询
(1)提交材料
时间:2002年11月2日至18日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www.mop.gov.cn/ksly1.asp
报名资料更改:www.mop.gov.cn/ksly2.asp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网络报名:www.mop.gov.cn/cksly1.asp
报名资料更改:www.mop.gov.cn/cksly2.asp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2002年11月4日至20日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报考中央、国家机关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www.mop.gov.cn/ksly3.asp
报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可快速登录以下网址:
www.mop.gov.cn/cksly3.asp
(3)查询报名序号
时间:2002年11月22日至27日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考生,请登录kaolu.customs.gov.cn网址报名和查询。
(4)注意事项
①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人事部网站。
②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中,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
⑤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主证、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关键字,务必牢记。
2.报名确认与领取准考证主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行确认,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时间:2002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9:00-16:00
地点:见文后附表。北京地区的确认将在人事部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贴好照片;
②交报名推荐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交身份证和学生证(工作证)的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片1张;
④缴纳报名费;
⑤领取准考证主证;
⑥认真填写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自助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2年12月12日8:00~12月20日17:00
网址: 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快速登录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4.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3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2年12月21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副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通过人事部或公务员考试网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A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由用人部门和原报考部门协商一致,可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由用人部门和原报考部门协商一致,可从报考本类职位或A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