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九日电 台北消息:针对台湾当局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大陆新娘申请台湾身份证前须延长居留期间三年的不合理做法,数百名来自大陆的新娘今天走上街头,到台湾“立法院”和“陆委会”陈情抗议,反对当局的延长规定。
据“中央社”报道,大陆新娘在取得台湾身份证前,要经过停留、居留、定居等程序。按规定,如果一切顺利,一般会在八年左右取得身份证。
报道说,大陆新娘陈丽娟在请愿时哭着表示,她已经嫁来台湾八年多,快要可以拿到身份证,为什么还要延长三年才能拿到身份证?印尼、泰国等地的外籍新娘很快就能拿到身份证,不知道当局为何不把大陆新娘当人看待。
报道并说,台湾新民党曹原彰等多位“立委”今天也到陈情现场,对大陆新娘的处境表示关心,并答应一定会为大陆新娘争取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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