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宋慧乔所属的经理人公司最近入禀汉城地方法院,控告1间服装制造商侵犯她的肖像权,并要求索偿2亿韩元。
据星洲日报报道,2001年宋慧乔替这公司做服装代言人,并拍了几辑广告,这批广告订明只能在韩国使用,但由2002年5月开始,这批广告被用在香港的分店内,经理人公司认为严重侵犯慧乔的肖像权,遂入禀法院索偿。
服装制造商对于被控告感到愕然,他们与宋慧乔3年前签了广告合约,一直相安无事,这次突然面临诉讼,大感疑惑,他们会了解详情才作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