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10月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利明、苗平、宋中俊等涉嫌贪污2843.2万元一案,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截至目前指控的数额最大的一起特大贪污案。
据河南日报报道,今年31岁的被告人王利明,原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2000年3月3日因涉嫌贪污被逮捕;被告人苗平、宋中俊均无职业,因涉嫌贪污分别于2000年3月3日、2001年5月17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4月至1999年7月,被告人王利明、苗平、宋中俊与王郑光、王翔(二人另案处理)徐平、李华(二人在逃)等人密谋后,通过李效力、肖磊、薛喜斌(另案处理),先后5次从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博通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依惠丰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旷达实业有限公司、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拉到3302万多元公款,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
王利明、苗平先后5次将5个单位留存的印鉴复印交给徐平。徐平等人用电脑扫描等方法制作假的转账支票,将以上5单位在建行的5笔存款共计2843.2万元转出。过后,由苗平、宋中俊、徐平等人多次转出套现,用于还款或借款。上述款项被3名被告人和徐平、李华等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利明、苗平、宋中俊等内外勾结,利用王利明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伪造支票和汇票,骗取银行钱款,数额特大,构成贪污罪。
法院审理后宣布在近期作出公开宣判。(李建华、丁文武、庞景波)